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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交警发布汛期出行提示 这些雨天驾车安全事项请牢记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21 07:04:00    

当前已进入“七下八上”主汛期,雨水及强对流天气增多。雨天路滑、视线不清、大风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……7月20日,沈阳公安交警发布提醒:如遇强降水及强对流天气,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,规避恶劣天气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;如确需驾车出行,请务必谨慎小心,并注意以下这些雨天驾车安全事项:

降低车速避免急刹

雨天道路湿滑,要保持低速行驶,加减速、转弯变道等操作都要遵循“慢”“柔”的原则,急加速、急刹车、急打方向等激烈操作很容易让车辆失控侧滑。

减少超车并线

雨天路面湿滑,频繁变道、超车的操作只会增加打滑风险,因此雨天行驶要记住非必要不变道超车,尽量选择跟车,不争道抢行。

转弯要慢勿急打方向

转弯时,要确保车身稳定,车辆离心力不能大于轮胎与地面的横向摩擦力。而雨天路滑,地面摩擦力下降,因此需要在入弯前、进路口之前,就提前将车速降到合理范围,不要在临近路口、弯道时才突然打方向、急踩刹车降速。

正确使用车辆灯光

机动车在雨天行驶时,应当开启前照灯、示廓灯和后位灯,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不得使用远光灯。

如果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能见度小于20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和前后位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,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;能见度小于10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,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;能见度小于5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,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。

勿贸然涉水

要注意在出行前规划好路线,避开临水、临崖路段,以及容易产生较深积水的桥梁涵隧等地势低洼路段。若在行驶途中遇积水路段,要注意观察水深,服从现场交警指挥,确认安全后慢速通过,切勿贸然涉水。

大风天气高速行车需要注意:大风天气条件下,在高速公路上行车,要正确地辨认风向,注意适当放慢车速,尽量做到双手紧握方向盘,避免单手操作,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超车行为,转弯、变道时要平稳、和缓操作,避免操之过急,引发车辆不稳定。

在高速行车一旦发生意外或事故:牢记“九字诀”,即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。

车靠边

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打开双闪灯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,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,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。

人撤离

将车辆妥善安置后,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,远离事故现场。千万不要在现场逗留,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
即报警

做好以上两点后,立即拨打报警电话,并向民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、行车方向。同时,将人员伤亡情况、是否需要救护车、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。

沈阳日报、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 记者 徐佳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