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一次性成功执结6起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执行案件。

案 情
某工程机械公司与某生物科技公司签订合同后,某工程机械公司按约定向某生物科技公司供应了混凝土,但某生物科技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。某工程机械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,遂将某生物科技公司诉至法院。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后某生物科技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,某工程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过程
执行立案前,经系统查询,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在本院共涉及6件执行案件(包括本案),涉案总金额累计近300万元。
执行立案后,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,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,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“线上+线下”双向查控,发现有在建厂房及土地可以拍卖。
为高效化解系列纠纷,执行法官将6件案件统一纳入财产处置范围,集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在建厂房及土地进行处置。经网络公开拍卖,上述财产最终以近500万元成交。
拍卖款到账后,法院优先清偿了6件案件的全部涉案债权(近300万元),并将剩余200余万元及时退还给被执行人。至此,六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
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“如我在执”理念,加大执行力度,创新执行举措,努力将胜诉当事人“纸上权益”兑现为“真金白银”。
来源:鄂托克旗人民法院
编辑:姚梦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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